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一、工程概况
(一)建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地质情况、工期;外脚手架方案选择等。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4(2014年版);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3.地质勘察报告;
4.本工程施工图纸。
二、脚手架设计
(一)参数确定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3章、第6章:
8.挡脚板的设置。
(二)设计计算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计算: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搭设脚手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确定施工单位时应同时明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二)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三)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四、脚手架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施工准备
(二)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验收、放线定位。
(三)脚手架搭设的进度控制。
(四)脚手架施工工序流程。
(五)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许偏差与检查验收方法。
(六)脚手架安全防护做法与要求。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9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六、附脚手架的平面布置图、脚手架剖面图、脚手架基础大样图、连墙件节点大样图、上下人行通道搭设大样图等。
七、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篇:钢管脚手架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钢管脚手架分项工程报价单
一、分包工程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小池家园二期新建工程
工程地点:黄梅县小池镇
分包范围:脚手架分项工程
二、分包工程期限及工程要求
1、开工时间:自钢管材料进场、内架开始使用至外脚手架拆除完毕为止,工期9个月,如工期顺延,按建筑面积0.1元/㎡.天计取材料租金。
2、施工进度: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所有涉及到脚手架的材料,如钢管、扣件、工字钢、铁板、钢丝绳、安全网、兜网等;包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所有手工工具、电动机械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现场附墙和加固结点金属构件的清除切割。
四、承包内容
1、内架:每栋提供3套内架支撑所需的钢管、扣件、顶托,不包含垂直方向夹柱的钢管。
2、外架:外架的规范搭设及拆除,本建筑物11层,16#工字钢悬挑2次,分别各从1层顶和7层顶悬挑一次。乙方提供立网及兜网,外架外排刷漆,剪刀撑全设置,外架外排加设单拦腰杆。
3、防护:楼梯、电梯井、安全通道、钢筋棚、防护棚以及塔吊接料平台的安全规范搭设及拆除。
4、预埋:工字钢及外架连接件预埋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预埋。
五、承包价格
按每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综合单价为45元/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每月按工程进度的50%付款,结构封顶后付至总造价的60%,脚手架拆除完毕付至总价的90%,余款三月内付清,不含税票。
第三篇: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工艺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采用高度不大于60m的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施工和使用。
2 材料性能要求
(1) 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周转使用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应按《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4)附录a的规定进行质量类别判定、维修及使用。
连接外径48mm钢管的扣件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连接外径42mm与48mm钢管的扣件应有明显标记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脚手板:
(3)连墙件:
(4)安全网:
3 主要机具与设备
4 作业条件
5 工艺流程
(1)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有下而上按部架设,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以减少误差。
(2)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顺序:
铺放垫木(板)→安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门架并随即安装交叉支撑→安装水平架(或脚手板)→安装梯子→(需要时,装设作加强用的大横杆)→安装连墙杆→照上述步骤,逐层向上安装→装加强整体刚度的长剪刀撑→安装顶部栏杆。
6 施工要点
1.地基与基础。
(1)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2)落地式脚手架的基础根据土质及搭设高度可按表6-9的要求处理,当土质与表6-9不符合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
表6-9 地基基础构造
(3)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板或垫块,并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强度验算。
2.门架
(1)门架跨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4)的规定,并与交叉支撑规格配合。
(2)门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防护的安全措施。
3..配件
(1)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2)上、下榀门架的组 ……此处隐藏1348个字……:
(1) 水平架或脚手板应每步设置。
(2) 交叉支撑应在每列门架两侧设置。
(3) 施工中不得使门架产生偏心荷载。
(4) 脚手架各部(杆)件应采用相应配件连接牢固。
(5)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作业层上应铺设脚手板。
(6) 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经设计确定,间距不宜大于1.2m。
(7)水平加固件应在脚手架周边顶层、底层和中间每5列、5排通长连续设置。
(8) 高度超过底座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9) 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得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10) 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长度不宜超过20cm,超过时,每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应修正;伸出长度为30c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90;超过30c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80。
5. 配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榀门架组装中,必须设置连接棒和锁臂。
(2) 底步门架的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
(3) 作业平台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
(4) 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5) 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h>45m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设置层内水平架应连续设置;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和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应每步一设。
6. 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构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得大于4.0m。
(2) 脚手架的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得大于4.0m。
(3)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得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构筑物的连接应具有足够的连接强度。
(4) 连墙件应经强度和稳定性计算确定,且应满足表2-4的要求。
7. 搭设门式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3) 扣件连接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n·m~60n·m,且不得小于40n·m。
(4) 连墙件应位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设置。
(5) 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固锁状态。
(6) 脚手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5的要求。
8. 加固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4m~8m;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搭接接长时,其长度不宜小于60cm,搭接处应用两个扣件固定。
(2) 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设置,并形成水平闭合圈;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一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应设横向水平杆件,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
第五篇: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4 3.0.4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6.2.2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6.2.4 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6.5.4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6.8.1 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7.3.1 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5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7.3.2 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7.3.3 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7.5.4 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4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5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8.0.1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8.0.2 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8.0.3 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8.0.5 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l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
4栏杆。
8.0.7 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0.10 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9.4.3 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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