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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4-07-11 10:40:46
【精华】居间合同汇总七篇(全文共6491字)

【精华】居间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间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居间合同 篇1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

乙方(居间方代表):

一、委托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的土地转让项目,居间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偿委托,协助委托方提供买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协助过户要账等相关服务。

二、居间方报酬的结算方式:

据乙方协助买卖双方完成土地转让或过户合约签订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转让进账资金进账后3天内委托方自愿无条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___ %(即_______元)付中间人服务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居间方。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成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兑现报酬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依法在守约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示代依法调解或强制履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公司、集团)名称变更,法人代表更换或其他重大变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企业和法人或原企业主管体承担法律和履约责任。

2.就本承诺书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让方签订协议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关人员或及其亲属朋友、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资质相关联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只要这些人中一人与项目方进行私下交易,都视为和乙方服务有关委托方同意以上条款但拖延或拒绝支付居间方佣金,居间方可以土地需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间方服务费。

3.本合同未经公证,但具有公证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签订土地转让或过户和合作合同本协议就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 篇2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公司

居间方(乙方):我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XXXX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事项:

2. 居间报酬:

1. 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xxxx;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 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 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 保密条款:

1. 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 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 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 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 违约责任:

1. 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 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 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第五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合同 篇3

销 售 方(甲方):

居 间 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 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 ……此处隐藏1292个字……,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3.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运作 的居间费用分配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运作事宜,由甲方代表甲乙双方与该签订居间协议,并约定居间费用为万元。

第二条、 向甲方支付的居间报酬由甲、乙双方共同获得。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获得居间报酬的%,乙方获得居间报酬的,剩余居间报酬的 %作为相关运作费用。

第三条、居间运作费用如超出居间报酬的1%,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从支付的居间报酬中扣除。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参与事宜。

2、甲方在收到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在该由甲乙双方按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第五条、违约条款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应取得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以主协议(甲方与主协议不成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

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电话:

乙 方:电话:

协议签订地:

签订 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 篇7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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